各省計劃生育新政策產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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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產假新政策

四川、江西、寧夏等延長60天

目前我國規(guī)定產假為98天,部分省份新修訂的計生條例明確,符合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的婦女,除享受國家規(guī)定的產假外,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:其中,四川、江西、寧夏、安徽、山西、山東均規(guī)定,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,如果符合所有延長產假條件,最多延長產假60天,產假天數合計達到158天。

廣西延長50天

廣西確定增加50天產假,產假天數合計達到148天;

廣東等延長30天

廣東、湖北、天津、浙江、上海等省份增加30天產假,產假天數達到128天。

各省婚假新政策

10地為3天 山西30天 上海10天

取消晚婚假后,各地婚假假期一般為3天時間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最新修訂的《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》明確,山西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。

上海明確3月1日起,符合法律規(guī)定結婚者,除享受國家規(guī)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天。

安徽、江西、廣西、廣東、湖北、天津、浙江、寧夏、山東、四川婚假仍為3天。

省份

婚假

晚婚假

山西

30

原30天取消

安徽

3

原20天取消

江西

3

原15天取消

湖北

3

原15天取消

寧夏

3

原15天取消

浙江

3

原12天取消

廣西

3

原12天取消

廣東

3

原10天取消

天津

3

原7天取消

山東

3

原14天取消

四川

3

原20天取消

福建

15

原15天取消

上海

10

原7天取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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